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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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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8 08:17:36

最近几年我国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开公司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开了公司有了自己的产品或者网站,这时候有条件的公司就会把LOGO及名称去注册商标。但是商标也是有时效性的,一般都是10年,到期之后就要通过续费就延长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续费也叫做商标续展,那么北京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不限续展次数。每次商标续展所需要的时间大约是4-6个月,第一步就是要到商标局去提交商标续展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续展商标申请号。递交材料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最终核准续展,下发《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会写明续展后的商标权有效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注意原商标注册证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有很多企业因为对于商标不重视、平时疏于管理,商标到期之后没有及时的续展,被商标局撤销他人抢注,最后又花高价买回来,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商标持有者,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商标,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商标续展代办机构或者专人管理商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商标的作用认识越来越全面,因此也加强了对商标的重视程度,现在大型企业都比较重视商标注册、商标使用问题,但是中小型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够强,其品牌战略使用较少,因此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并不知道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明白进行商标注册时应该自己的名称、头像是否能用来注册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办理经验,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是否能用自己的头像申请注册商标。   

根据新《商标法》 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 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 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 及《商标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使用的。下面为您介绍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以人头像作为商标注册的例子很多。 大家比较熟知的第1381611号“ 陶华碧老干妈” 商标就是用经营者自己的头像作为商标注册。据了解,贵阳老干妈公司于1998年就申请注册了此商标,于2000年4月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豆豉、油辣椒(调味品)等商品上, 目前该商标还在有效期内。   当然,以自己的头像注册商标的例子很多,当然, 以自己的头像注册商标的例子很多, 如霸王洗发水,锦和妈中草药跌打酒等等。 那么人头像是不是随便拿来就能进行商标注册呢?   

头像作为商标注册是有法律程序的。个人头像申请注册商标,除需提供相关资质及申请文件外, 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人以本人的肖像申请商标的,提供肖像权人身份公证。由肖像权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声明书公证,带身份证、户口本。具体样式如下:   

(2) 以非本人的肖像申请商标的,提供经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使用协定书。在操作层面上,商标局在审查肖像商标时没有办法、也不可能将商标图样与肖像权人一一核对, 也无法逐一核实肖像权人同意将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采取了目前这种声明公证的操作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肖像权人只需要本人到其当地的公证机关,向公证人员陈述其意思,并由公证人员记录并制作书面声明公证,来对此予以证明即可。   

根据新《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同样对商标申请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结合《商标审理标准》中对于肖像权侵权案件审理的解释,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做为商标使用或注册将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将自己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在先权利。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注册商标,如伟人的肖像,有可能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肖像也不能进行商标注册。   前些年,“刘德华”商标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四川崇州观胜镇“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老板刘德华是位土生土长的崇州老人, 其自1980年创办“ 正宗刘德华板鸭店”,为了保护商标,刘德华老人在2004年将“刘德华”三字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后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于2007年5月28获准注册,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9类的板鸭、腌肉、香肠。之后“刘德华”板鸭名声日甚。      

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发现“刘德华”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后,认为其侵犯了明星刘德华的名誉权,损害了刘德华良好的公众形象,请求要求撤销该商标。由于“刘德华”商标由“刘德华”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明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刘德华老人并未影响明星刘德华姓名的设定、变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权利,且“刘德华”也不涉及冒用的问题;同时,其在商标注册时将姓名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使用,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混淆与误认。

因此,“刘德华”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刘德华的姓名权, 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在提出异议后又很快撤回异议。由此可见,姓名相同时,将姓名与肖像相结合会避免混淆,可大大避免重复。同时,用头像和人名作为商标,不仅能提高商品的知名度,还可以防止被他人冒用。  

下列注册方式规避以注册风险:

 一、拆分商标各要素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审查标准》对于商标中的字母、文字、图形部分的审查标准是不同的。由于文字部分的识别性与对应性较强,申请人可以较为灵活的增加或者修改文字来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图形部分与英文字母部分确定性较差,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自由裁量性较强。即使申请人设计商标过程中刻意将其与在先申请相区别,但由于各人审美标准的不同,在审查过程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在组合商标中一旦有单独的部分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者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整个商标会被整体驳回。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建议提出组合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将商标拆分为文字、图形、字母三个单独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即使有个别部分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使用。而且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一件商品上使用多件商标。上述商标核准注册后,可以将其组合使用达到组合商标的使用效果。采用拆分的方式提出注册申请不仅可以较好的起到回避注册风险的作用,同时增加了商标使用的灵活性。

二、商标注册申请后实际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理论,申请商标如果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近似或者单纯地反应了商品的特征等因素,则认定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里所指的显著性为商标的内在显著性,又名固有显著性。但是《商标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情形。这里所指的显著性指的是商标的外在显著性。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应积极使用,做好推广宣传工作。由于商标申请期限一般长达1年左右,即使该商标被认定为不具有显著性,但经过1年的积极推广也有可能使商标的显著性达到法律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明显近似的话,那么申请人应严格管理使用行为。商标的近似性审查是审查员自由裁量的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在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商标局的驳回理由.那申请复审商标与他人商标近似这一判定即发生既判力。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过程中申请人使用商标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三、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商标申请流程一般长达1年,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并不具有排他性权利。这一阶段是商标法律保护最脆弱的阶段。如果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标不但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还可能使商标丧失显著性,进而成为该商品通用名称。因而建议商标权人在申请过程中通过其他途径保护商标中所蕴含的无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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