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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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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9 08:10:33

一、请求条件

请求人在其请求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能够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请求。

二、处理途径

处理撤回北京商标注册请求有两条途径:

(一)托付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安排处理。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处理。

三、处理流程

(一)托付商标署理安排处理的,请求人能够自愿挑选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安排处理。所有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安排都发布在中国商标网“署理安排”一栏中。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请求人能够依照以下过程处理:

预备请求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四、申请手续

处理撤回商标注册请求,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请求请求书》

1.《撤回商标注册请求请求书》能够以书面方法或许数据电文方法提出。以纸质方法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许印刷。

2.请求人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在指定方位加盖公章;请求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请求人运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方位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请求请求书》所附填写阐明。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请求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安排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安排安排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2.请求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请求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当提交所属区域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安排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请求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处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请求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处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布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托付商标署理安排处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署理内容及权限。

2.请求人为外国人或许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请求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许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依照对等准则处理。

(四)原请求人名义发生改变的,应当以改变后的请求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请求请求,并一起提交有关挂号机关出具的请求人名义改变的证明文件。请求人可提交挂号机关改变核准文件复印件或挂号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改变证明文件。

(五)交回《商标注册请求受理通知书》原件。因污损、丢掉原因未能交回的,应当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上注明。

(六)请求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依据资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许依据资料。

六、准予撤回商标注册请求通知书的发放

撤回商标注册请求手续完备、依照规则填写请求文件的,商标局发给请求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请求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一)提出撤回商标注册请求请求,不需要交纳规费,但请求注册时现已交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二)请求人请求注册的商标现已注册的,请求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请求,而应当处理刊出注册商标手续。

(三)撤回一起请求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请求。请求人称号及请求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称号和地址,其他一起请求人的称号依次填写在请求书附页上,并加盖请求人章戳或由请求人本人签字。非一起请求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21世纪,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和市场的选择,更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北京商标注册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因此商标注册起着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申请者都知道,商标注册最重要的是成功率,而不是所谓的注册时间、价格、服务等。今天,教大家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许多商标不能作为商标注册。除《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外,仅代表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商标都可以核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要求的商标才能核准注册。因此,建议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申请人可以从专业问题的意义性出发,谨慎命名商标。

商标注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与现有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相似或者相同。我国商标法采用优先适用原则,即注册商标具有优先权。如果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将驳回所申请的商标,从而降低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建议,在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商标查询,查明是否存在在先注册或类似、相同情况的情况,以便及时变更类似或相同的商标名称。

由于商标申请人对商标专业知识了解不够,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但在商标代理市场良莠不齐的今天,选择资质深厚、信誉度高的商标代理机构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的情况下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关系到商标代理资格和专业的选择。

什么叫知识产权?它指公民通过自身的智力条件,取得了艺术或者技术方面的成就,经过法律的鉴定,给予的一种荣誉,任何人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当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同一场所多次取证,如果现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多、经营规模大、多次取证足以证明经营者持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可能获得较多赔偿;二是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三是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如被告公开宣称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利润等数据,可以作为索赔的初步证据;四是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制止侵权,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赔偿。

二、知识产权被侵犯后如何维权?知识产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当你发现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二)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三)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四)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三、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任何国家的商标法,都不仅针对商品流通领域进行调整,也针对商品生产领域进行调整。商标权人不仅有权许可他人销售商标商品,更有权许可他人生产商标商品。许可他人生产商标商品的权利,是北京商标注册的商标权人的基本权利,是许可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均不得在相同、类似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即使是为他人加工生产。

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单纯生产领域中商标犯罪的刑事案例:被告人麦健兴未经ZIPPO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山市东凤镇卡路金属制品厂加工ZIPPO打火机外壳等配件,并委托中山市小榄镇利良五金加工店在上述打火机配件上用激光印制ZIPPO等图文标识,后在其租赁的出租屋内将配件组装成成品并进行包装和存储。最终麦健兴被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这类案件明确说明,在我国,只要是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不需要销售行为、出口行为的配合。三.在在商品上使用不是商标法的保护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禁止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仅是规定注册商标保护的商品范围,即商标保护仅限于相同、类似商品,不涉及不相同、不类似商品。

实际上,这是在划定侵权商品的类别,而不是规定商标法适用的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的规定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里的规定才是商标法适用的范围,即无论是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邮寄、代理进出口、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均构成商标侵权。

因此,将对侵权商品类别的技术性规定上升为商标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四.加工承揽至少构成帮助侵权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是我国有关商标帮助侵权、帮助犯罪,构成共同侵权、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其中涉及多种商业行为,均可以产生有关合同,如以合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以合同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代理进出口等。这些合同的共同特点是,均与商标商品的生产无关;均可以说仅是为生产产品而不是为商品,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代理进出口等服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均没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但是仍然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共同犯罪。

原因是在主观上,有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侵权的主观过错;在客观上,有提供帮助的实际行为。而这两点,在OEM合同中,同样存在。与保管、仓储、运输合同相比,加工承揽合同在提供劳务方面是相同的,劳务提供者都不是商标权人,但是只要知道或应当知道仓储、运输、保管、邮寄的是商标侵权产品,都构成帮助侵权、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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