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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费用要经过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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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费用要经过哪些流程?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8 08:52:02

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对专利申请的费用流程做下介绍。

1、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2、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代收。

3、复审费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5、恢复权利请求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专利法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以上是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要经过的流程分析,大家的申请的时候了解下相关的知识,这样的话申请流程更清楚些。

服务范围更广的北京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可覆盖全各种商标类别的代理注册。有专业代理服务人员,对商标局注册相关商标流程更熟悉,对准备的材料和手续更了解的情况下,将能在办事效率上更佳,从而能在品质上有良好的效果。找知名的代理机构,它能在服务上更到位,进而能在使用中可起到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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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商标转让申请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商标权的一种形式。那么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是怎样的?

一、商标转让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转让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有偿或无偿转让商标形式都可以。

二、商标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合同。

三、北京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以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对此我国商标法有实例规定。

四、注册商标所有人如果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应当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才能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否则不应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可以通过商标许可合同的约定来维权。

五、商标的转让必须办理转让注册,并经核准公告才发生法律效力。

六、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可递交书面文件请求撤回商标转让申请。

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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