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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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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2 08:11:07

历经千辛万险,终于拿到了北京商标注册证书。很多人觉得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对商标的警惕性自然而然地就放松了。其实不然,一入商标深似海,处处都是雷区。如果不注意合理使用,避开这些套路,商标分分钟就玩完。

1、连续三年不使用倒卖演唱会门票、火车票的黄牛最为常见,也最为人们愤恨。当然,有些人注册商标也是用来转手的。也有一些商标确实因为公司内部结构调整等问题,注册成功后三年都未使用。为了避免倒卖等不良市场行为和减少商标资源浪费,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就出台了商标撤三政策。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有一天,您的商标撤三成功了,您将失去商标的专有权。当然,您也有翻身的机会,可以向商标局提交有效证据,提出申诉。

2、到期不续展饭菜放久了你还敢吃么?牛奶过期了你还敢喝吗?商标同样也有保质期。只不过商标的有效保质期为10年,相对时间较长,但是约束力是一样性质的,过了保质期就不享受法律保护了,不再享有商标所有权。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时间久了就会有感情,如果您舍不得丢弃,就需要您续展。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3、忽视擦边行为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就像滚雪球一样,其价值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增加。人都会羡慕、嫉妒、护短,有些人会在我们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混淆视听,打商标擦边球。企业如果没有在打擦边球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就难了。保护好商标,商标持有人有责任。提高警惕,及时提出异议,不要成为他人的铺路石,让别人捷足先登,钻了空子。

4、随意更改注册信息北京某公司准备申请商标续展却无法通过,结果发现,该商标早已不属于自己。究其原因,该公司2年前更改了办公地点,但是未对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进行及时更正。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更改注册信息本不是难事,但是未及时更正,造成的后果始料未及。

5、商标沦为通用名称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知名度高本是企业求之不得的,但是像拜耳这样,在商标名声大噪后不注重商标科学管理与保护,导致商标被频繁地用于描述某类产品,使得商标失去了显著性。

对于企业而言,也就失去了商标价值。小心使得万年船,商标注册成功后,合理使用、科学维护更为重要。不然,一切努力付之东流,企业付出的代价将不可估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如何规定)。

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抵押:(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该法第79条还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知,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是可以用来质押的。当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当事人应该签订质押合同,并向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大家都知道,北京商标注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容易。今天,小创帮你:商标注册怎么能更容易通过?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既然我们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为什么还要申请其他代理费呢?原因很简单:申请商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填写法定申请文件,办理法定申请和注册手续,花大量时间进行“近似查询”,以免自己的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准备工作不专业、不认真的,可以延误商标注册。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帮助你避免这些问题。因此,小编建议,企业家可以委托商标局注册的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

(1)商标名称规避与其他商标相似或相同。二十年前,注册商标相对简单,但现在注册商标却非常困难。因为中国的商标注册是基于“注册第一”的原则(商标专用权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和核准的企业或个人),你能想到的商标名可能是其他人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分类中较早注册的。建议大家在商标注册前进行类似的查询,以确保在申请注册前没有注册过类似或相同的商标。

(2)商标名称应当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产品的通用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例如“苹果”可以注册为手机类商标,但不能注册为水果类商标,因为“苹果”属于该类通用名称。因此,我们不能使用一般的产品名称或产品或服务的一般说明来命名商标。

(3)商标名称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如国家名称、政府及其机关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地名或者其他法律标志等,商标局不予核准使用。

(4)不得恶意注册他人具有必要知名度的商标。恶意抢注会导致他人提出异议而无法获得批准;即使侥幸获得批准,也可能被他人提出宣告无效的程序而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中国,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分为45类(产品1-34类,服务35-45类),并进一步分为若干类。每个商标必须通过选择必要的产品和服务类别进行注册。中国商标局的收费标准是:大类(不超过10类)商标注册申请手续费为300元,每类30元。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增加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必要时,对核心商标应当采取多种注册等保护措施。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标注册成为核准申请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三年不申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注册。”这项规定旨在防止高价囤积商标。商标注册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销售。

因此,我们必须在拿到商标后使用它,并保留完整的申请证据。我们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只有不断地申请和推广商标,才能使商标“茁壮成长”,使我们的公司越来越出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商标注册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名称、公司地址等注册事项时,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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